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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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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机学院2017级本科生专_x0008_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长沙理工大学汽车与机械工程学院

2017级本科生专_x0008_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汽车与机械工程学院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个性化教育”办学理念,“叁叁四”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试点获得长沙理工大学专_x0008_项经费支持,学院决定从2017级开始实施大类招生和大类培养,为确保2017级本科生专_x0008_业分流工作的扎实有效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分流原则

(一)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的原则

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志趣、志向和特长,依据前叁个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开展按成绩专_x0008_业分流工作。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专_x0008_业分流机制及实施程序,确保专_x0008_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叁)适度引导和合理调配的原则

对专_x0008_业分流进行引导和调配,使学院各专_x0008_业教学资源相对平衡,激发专_x0008_业提高办学质量的内生动力,确保学生培养质量和学科专_x0008_业的持续发展,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四)成绩优先和鼓励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原则上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取得选择专_x0008_业的优先权,但鼓励符合准入条件的学生按直通车模式进行专_x0008_业分流,支持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前20%的学生在院内跨大类进行专_x0008_业分流。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负责全面统筹安排专_x0008_业分流工作,确定各专_x0008_业名额分配,对专_x0008_业分流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组长:杜荣华 邱国良

组员:靳攀科、何志勇、胡林、毛聪、胡宏伟、陈书涵、吴钢、华熳煜、刘晖、2017年级辅导员

(二)监督小组

负责对分流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情况进行监督。

组长:邱国良

组员:毛聪、贺尚红、年级辅导员、2017级班主任、学生会主席、学生团总支副书记

(叁)专_x0008_业咨询组

负责专_x0008_业介绍、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_x0008_业特色和培养方向,并为学生提供个人生涯规划,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_x0008_业。

组长:靳攀科

组员:陈书涵、吴钢、华熳煜、刘晖、彭琼英、年级辅导员、专_x0008_业负责人、2017级班主任

(四)专_x0008_业分流工作组

组织学生填报专_x0008_业分流志愿,计算平均学分绩点、核实直通车准入条件、公示和汇总;组织学生根据学生志愿和平均学分绩点确定专_x0008_业分流名单,公示无误后交领导小组批准,上报学校。

组长:何志勇、靳攀科

组员:李朝晖、彭琼英、方艳、年级辅导员、2017级各班班长

叁、分流对象与专_x0008_业分流计划

本次专_x0008_业分流对象为2017级机械类学生414名,在机械类进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四个专_x0008_业的专_x0008_业分流,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前20%的学生可按有关要求跨大类分流到测控专_x0008_业。2017级测控专_x0008_业学生69名,测控专_x0008_业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前20%的学生也可按有关要求分流到机械类专_x0008_业。

按照“叁叁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案有关规定,机械类各专_x0008_业首先根据本年度与上年度机械类学生总人数比例,以及上一年度专_x0008_业培养规模计算专_x0008_业当量人数,然后机械大类中每个专_x0008_业再按当量人数的105%设置专_x0008_业分流人数上限,测控技术与仪器专_x0008_业则按本年度招生人数的110%设置专_x0008_业分流人数上限,分流计划如下:

表1 分流计划表

专_x0008_业名称

当量人数(人)

计划分流人数(人)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84

<=193

车辆工程

135

<=142

汽车服务工程

34

<=36

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

61

<=64

测控技术与仪器

69

<=76

本次专_x0008_业分流每位学生填报第一至第五志愿,每个专_x0008_业录取人数不超过表1所示的上限人数(直通车模式和跨大类专_x0008_业分流不受此表中上限人数限制),各专_x0008_业开班人数不得小于25人。

四、工作程序

学院2017级本科生专_x0008_业分流工作程序如下:

(一)指导与摸底阶段

通过专_x0008_业导学课程、专_x0008_业分流动员、专_x0008_业介绍、政策宣讲等多元化形式,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_x0008_业特色和培养方向,并为学生提供生涯规划等相关专_x0008_业性咨询,组织学生进行志愿预填报,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_x0008_业。

(二)申报阶段

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志向填报专_x0008_业分流志愿,每人按顺序填报5个志愿。学院将对学生的申请志愿进行公示。

(叁)分流阶段

根据“叁叁四”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方案,汽机学院专_x0008_业分流分为三种类型:按成绩专_x0008_业分流、直通车模式专_x0008_业分流、跨大类专_x0008_业分流,先按成绩专_x0008_业分流,再按直通车模式专_x0008_业分流和跨大类专_x0008_业分流。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填报志愿参加专_x0008_业分流的同学,由学院统一调配到有关专_x0008_业。

1、按成绩专_x0008_业分流

(1)各专_x0008_业按照第一志愿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底,确定接收名单,如果第一志愿不足的专_x0008_业根据第二志愿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接收名单,第叁到第五志愿不足的专_x0008_业接收名单以此类推确定。测控专_x0008_业学生第一志愿为测控专_x0008_业时具有最高优先录取权。

按照第一志愿至第五志愿及表1所限人数,相关专_x0008_业第一次分配_x0008__x0008_之后,如有未满最小开班人数的专_x0008_业,学院将针对该部分学生在满足开班人数的专_x0008_业范围内进行二次分配,规则为按照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排序从第二到第五志愿顺序调剂到相关专_x0008_业。

上述分流过程中,平均学分绩点相同者,第一学年高等数学学分成绩高者排序在前,其次再按英语成绩高者排序在前。

2、直通车模式专_x0008_业分流

基于“以学生为中心的个性化教育”理念,学院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创新与学科竞赛活动,满足相关条件者可参加直通车专_x0008_业分流。

3、跨大类专_x0008_业分流

学院支持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机械类/测控专_x0008_业_x0008__x0008_之间跨大类分流。分流后需按照转入专_x0008_业培养方案补修相关课程。

(四)公示结果

公示专_x0008_业分流结果,为期叁个工作日。对分流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意见,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申诉人,如仍有异议,可向学校相关部门申诉。专_x0008_业分流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教务处。

五、工作进程安排

专_x0008_业分流工作程序包括十一个阶段:动员和宣讲、志愿预填报、公示平均学分绩点、志愿申报、按成绩专_x0008_业分流、学院公示(按成绩专_x0008_业分流结果)、直通车模式专_x0008_业分流、学院公示(直通车模式专_x0008_业分流结果)、按成绩跨大类专_x0008_业分流、学院公示(按成绩跨大类专_x0008_业分流结果)、上报学校。

(一)动员和宣讲(2019年1月4日前)

学院通过公众号、主题班会、年级大会等多种形式对所有参与专_x0008_业分流的学生进行动员和宣讲,让学生充分了解各专_x0008_业的办学特色与专_x0008_业方向。

(二)志愿预填报(2019年2月24日开学前)

学生向家长告知学院专_x0008_业分流方案,进行志愿预填报,家长需签字确认专_x0008_业分流及学生志愿预填报知情权。

(叁)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公示(2019年3月6日前)

学院教务办公布所有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并填写《专_x0008_业分流志愿表》中的平均学分绩点和大类排名,公示3天。

(四)咨询与申报(2019年3月19日前)

学生按班级为单位,根据自己意愿填写《专_x0008_业分流志愿表》,在填写过程中不允许有涂改,并由本人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以班级为单位交到学院教务办。

(五)按成绩专_x0008_业分流(2019年3月24日前)

学院专_x0008_业分流工作小组按学生所填报的志愿并依据平均学分绩点进行专_x0008_业分流。

(六)学院公示(按成绩专_x0008_业分流结果)(2019年3月27日前)

学院教务办填写专_x0008_业分流结果,并向学生公示,为期叁天。

(七)直通车模式专_x0008_业分流(2019年3月31日前)

1.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1项者,可由相关专_x0008_业的两位专_x0008_业教师推荐,申请按直通车模式申报1个专_x0008_业。

(1)积极参加数学建模、力学、英语等学科竞赛,校级一等奖和省级及以上奖励获得者(排名第一)。

(2)申请并主持校级以上学生科研项目1项。

3.由申报专_x0008_业组织面试和综合能力考核环节,决定是否愿意接收。

4.报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公示直通车模式专_x0008_业分流名单。

(八)学院公示(直通车模式专_x0008_业分流结果)(2019年42日前)

学院教务办填写直通车模式专_x0008_业分流结果,并向学生公示,为期叁天。

(九)按成绩跨大类专_x0008_业分流(2019年3月31日前)

学院专_x0008_业分流工作小组组织学生按所填报的志愿并依据平均学分绩点进行跨大类专_x0008_业分流。

(十)学院公示(按成绩跨大类专_x0008_业分流结果)(2019年42日前)

学院教务办填写跨大类专_x0008_业分流结果,并向学生公示,为期叁天。

(十一)上报教务处(201945日前)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专_x0008_业分流结果上报学校教务处。

六、其他说明

(一)成绩计算方法

大学前叁学期所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作为学生专_x0008_业分流的主要依据,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由教务处成绩管理系统直接输出)。

(二)跨大类专_x0008_业分流相关规定

学院支持学生在机械类/测控专_x0008_业_x0008__x0008_之间跨大类分流。机械类/测控专_x0008_业分别根据学生前叁个学期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前20%的学生具有跨大类转专_x0008_业申请资格,其中测控专_x0008_业学生转入机械类可在大类中任选专_x0008_业。测控专_x0008_业转入机械类专_x0008_业的学生或机械类专_x0008_业转入测控专_x0008_业的学生,分流后需按照转入专_x0008_业培养方案补修相关课程。

(叁)因学籍异动降至2017级的学生,已经确定专_x0008_业的不参与本次专_x0008_业分流。

(四)通过学校转专_x0008_业程序转入的学生具有转入专_x0008_业优先选择权。

(五)学生在校期间有且仅有一次专_x0008_业分流机会,学生专_x0008_业分流结果一经核定,学生应当按核定后的专_x0008_业修读。如需变更专_x0008_业,则按照学校制定的转专_x0008_业相关细则执行。

(六)其他问题由汽车与机械工程学院专_x0008_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七)本实施方案自颁布_x0008__x0008_之日起执行,由汽车与机械工程学院专_x0008_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长沙理工大学汽车与机械工程学院

2018年12月12日


附件1

长沙理工大学汽车与机械工程学院

2017级本科生专_x0008_业分流志愿预填报表

学生姓名


学号


现专_x0008_业(类)


前叁学期平均学分绩点


专_x0008_业(类)总人数


专_x0008_业(类)排名


按成绩

专_x0008_业分

流填写

第一志愿


第二志愿


第叁志愿


第四志愿


第五志愿


学生本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此栏必须手签,机打无效)

尊敬的家长您好,感谢您对我院本科生专_x0008_业分流的关注。为加深您对学院各专_x0008_业的了解、掌握您小孩的学习状态,熟知我院本科生专_x0008_业分流工作的实施细则,请详细咨询您的小孩,并协助填好本表。本表仅为专_x0008_业志愿选择摸底,实际结果按成绩排名经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确定。为保证您对学院专_x0008_业分流工作及小孩专_x0008_业选择志愿预填报知情权,请您签字确认。

家长本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此栏必须手签,机打无效)

本表一式份,学生本人及学院各留存一份方便汇总信息及备查。



附件2

长沙理工大学汽车与机械工程学院

2017级本科生专_x0008_业分流志愿报表

学生姓名


学号


现专_x0008_业(类)


前叁学期平均学分绩点


专_x0008_业(类)总人数


专_x0008_业(类)排名


按成绩

专_x0008_业分

流填写

第一志愿


第二志愿


第叁志愿


第四志愿


第五志愿


学生本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此栏必须手签,机打无效)

本表一式份,学生本人及学院各留存一份方便汇总信息及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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