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专_x0008_利条例》、《湖南省专_x0008_利奖励办法》的要求,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2020年度湖南专_x0008_利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参评项目必须符合《湖南省专_x0008_利奖励办法》第八条规定:
(一)申报人应是在本省注册或者在本省工作的专_x0008_利权人,或者对本省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其他专_x0008_利权人;
(二)参评专_x0008_利已在湖南省内合法实施两年以上(即2017年12月31日前授权),专_x0008_利评奖项目申报前一年的新增利润和税收均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取得显着的社会效益;
(叁)参评专_x0008_利权有效且不存在专_x0008_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专_x0008_利权也未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
(四)针对参评专_x0008_利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
(五)参评专_x0008_利技术及其产物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及环保政策;
(六)参评专_x0008_利此前未获得过中国专_x0008_利奖或者湖南专_x0008_利奖。
二、申报程序
评奖申报统一由湖南省专_x0008_利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处,以下简称奖励办)受理。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省属高校、省级行业协会、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公司、两名以上在湘院士推荐的本专_x0008_业领域内的项目,直接向奖励办申报。
叁、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单位填写“湖南专_x0008_利奖申报书”(附件1或2)的相关表格,并按照《湖南省专_x0008_利奖励办法》要求提交纸件和电子件申报材料(含权利要求书)各一套,并同时提交“专_x0008_利介绍”(附件5)一份。可登陆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在通知公告栏下载通知附件中的相关表格。
2.推荐单位、推荐院士应严格审查后如实填写“推荐函”(附件3),并提交纸件和电子件各一份。
3.直接向奖励办申报的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省属高校,应如实填写“确认函”(附件4),并提交纸件和电子件各一份。
四、推荐项目名额及推荐要求
(一)为了保证专_x0008_利评奖项目质量,实行自愿申报、限额推荐的原则。
(二)请各学院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各学院限推荐1项,于2020年5月31日前将材料报送至科研部(一办714室),电子版发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邱佳
联系电话:85258137
联系邮箱:46564048@
附件:1.湖南专_x0008_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
2.湖南专_x0008_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
3.推荐函
4.确认函
5.专_x0008_利介绍
原通知网址:
科学研究部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