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落实2022版法学专_x0008_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适应学生个性发展需要,根据《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_x0008_业管理办法》(长理工大教摆2018闭16号)的精神,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法学院成立专_x0008_业方向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专_x0008_业负责人张敏纯教授,成员为申纯、徐莉、杜卫红、陈骞。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专_x0008_业方向分流工作的各个环节。
第叁条 分流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尊重学生的专_x0008_业方向志愿,进行有序专_x0008_业方向分流,及时公布专_x0008_业方向分流工作细则、分流结果等信息。
第四条 分流目标。法学专_x0008_业设置工程法和社会法两个专_x0008_业方向。当某专_x0008_业分流人数不足20人时,原则上不开班。
第五条 分流对象。法学专_x0008_业2022级136名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和职业规划,结合学习成绩,填报专_x0008_业方向,每人必须选报且只能选报1个专_x0008_业方向志愿。
第六条 分流规则。1.学生选择志愿专_x0008_业方向,根据学生填报专_x0008_业方向申请表初步分流;2.如果学生的志愿集中于某个专_x0008_业方向,造成志愿不均衡状况,学院将针对志愿集中的专_x0008_业方向进行筛选,以上学期学业成绩按降序排名。
第七条 &苍产蝉辫;时间安排。专_x0008_业方向分流在第二学期内完成。3月9日前,学院制定法学专_x0008_业方向分流工作实施细则;3月10日—16日,学院召开专_x0008_业方向分流动员会,指导学生选择专_x0008_业方向;3月20日前,学生填报并向教务办提交《2022级法学专_x0008_业学生专_x0008_业方向申请表》;3月24日前,确定专_x0008_业分流学生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备案。第叁学期开始专_x0008_业教育。
第八条 本实施细则由法学院专_x0008_业方向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85115218。
法学院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