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专_x0008_业志趣,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尊重和鼓励学生个性和特长发展,依据《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_x0008_业(类)管理办法》(长理工大教[2023]1号)、《对于做好2022级在校本科生转专_x0008_业(类)工作的通知》(教通字[2023]9号),制定法学院2022级本科生转专_x0008_业实施细则。
第二条 法学院成立转专_x0008_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法学院转专_x0008_业工作细则,接收计划、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等工作方案;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考核以及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等。
组长:张敏纯、田兴洪
副组长:申纯
组员:王新生、汪功伟、杜卫红、陈骞、熊文娟
秘书:何凌
第叁条 2022级法学专_x0008_业接收的转入学生上限数为82人(约为法学专_x0008_业2022级在校生总数的60%)。
第四条 学生申请转入法学专_x0008_业需符合《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_x0008_业(类)管理办法》(长理工大教摆2023闭1号)和《法学院2022级本科生转专_x0008_业实施细则》。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_x0008__x0008_之一者,不允许转入法学专_x0008_业:
(一)艺术类专_x0008_业学生;
(二)入学时单列录取标准并按特殊方式招收和培养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高水平运动员、国防生等);
(叁)从外校转入或专_x0008_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的;
(四)已经转过 1 次专_x0008_业的(不含新生入校时入选卓越班、教改班等学生);
(五)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或者在休学期间的;
(六)相关文件规定不可转专_x0008_业的;
(七)转专_x0008_业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
第六条 法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的基本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可参加综合考核,法学院成立转专_x0008_业综合考核小组,通过综合考核择优接收。
第七条 综合考核范围包括:(一)大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二)外语水平;(叁)综合素质。各项考核内容权重比例为:45%;5%;50%,由综合考核小组进行打分。
计分项 |
比重 |
计分方式 |
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分 |
45% |
大一学年实际平均学分绩点/4×100×0.45 |
外语水平分 |
5% |
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425分(或者其他小语种考试达到同等水平),计100×0.05,否则不计分 |
综合素质分 |
50% |
综合考核小组面试打分(百分制)×0.50 |
第八条 申请转入法学专_x0008_业的学生应提交《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转专_x0008_业(类)申请表》(附件1),成绩单由法学院联系教务处学籍科获取电子版。
第九条 转专_x0008_业工作流程和进度如下:
(一)3月29日前通过校园网公布本实施细则。
(二)3月29日-4月6日接收2022级学生转专_x0008_业申请。申请资料提交邮箱:蹿补虫耻别箩飞产蔼肠蝉耻蝉迟.别诲耻.肠苍,所有材料请打包发送,文件命名为:姓名-原学院-原专_x0008_业。
(叁)4月7日法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的基本情况进行初审;在法学院网站上公示申请转入本专_x0008_业的报名情况及初审合格名单。初审合格者,加入法学院2022级转专_x0008_业群,群号码:648646573。
(四)4月11日,法学院转专_x0008_业综合考核小组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考查,确定拟同意接收名单。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查申请人的人文素质、思辨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专_x0008_业培养潜质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时间:下午2:00;地点:金盆岭四号教学楼(具体教室安排见蚕蚕群通知)。
(五)4月14日将拟同意接收转入的学生名单在法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3天。
第十条 2022级本科生转专_x0008_业后续工作安排:
(一)学生被批准转专_x0008_业后,应继续认真完成当前学期的原专_x0008_业学业,如出现课程不及格情况,可取消其转专_x0008_业资格。
(二)经学校审核同意转入法学专_x0008_业的学生,需在转入_x0008__x0008_之前参照《法学院2022级本科生法学专_x0008_业方向分流工作实施细则》进行专_x0008_业分流,并正常参与法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选课工作;参照《对于特殊情况下课程认定的基本原则》(附件2),网上申请课程学分认定。由完成课程学分认定初审,报教务处复审。
(叁)转专_x0008_业学生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凭《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转学院通知单》(附件3)到法学院报到。学院召开转专_x0008_业学生会议,进行法学专_x0008_业教育,指导学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安排第一学年专_x0008_业必修课补课与辅导工作。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85115218,法学院教务办公室(金盆岭校区4号教学楼302),联系人:何老师
监督电话:85258572,联系人:谌老师
附件:1.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转专_x0008_业(类)申请表
2.对于特殊情况下课程认定的基本原则
3.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转学院通知单
法学院
2023年3月28日